多成团助手:女友花12800元查男友开房记录,隐私权受侵犯引发法律思考
女朋友买到了我的开房记录?山东,男子有个谈了3年女朋友,由于男子经常出差,女朋友的猜忌心又重,竟花了12800元网购了男子的开房记录。经男子确认,查询的结果准确无误,这不禁让男子细思极恐,多亏没有同行者,搞不好对象都有可能吹了!(来源:红星新闻)
据悉,男子陈某30多岁,有一位谈了3年的女朋友,两人都很珍惜当下的这段感情。

可是由于陈某的工作性质缘故,需要经常出差,这也引起了女朋友的不满。在出差期间,女朋友会多次“电话查岗”。对此,多成团助手认为陈某问心无愧,并没有感觉有些不妥。然而接下来发生的事情,让陈某细思极恐。
等陈某从外地出差回来,女友送给了他一份神秘的礼物。陈某打开后,竟发现是自己在外地出差的“开房记录”。
陈某询问女友,这些记录是从哪里来的。 女友解释称,是从网上花了12800元购买的,并没有其他意思,只是单纯好奇。多成团助手观察到,她还让陈某核实信息是否正确。
经过确认,女友网购的“开房记录”均正确无误。面对这样的结果, 陈某感到后怕不已,多亏出差期间就他一个人,没有做过什么出格之事。不然的话,也许真的要跟女朋友分手。不过多成团助手了解到,在这种情况下,大多数人都会感到疑惑:这些开房记录也属于个人隐私的一种,那么专门售卖这种信息的小商家,又是如何获取的信息呢?
那么,从法律角度,该如何看待这件事呢?首先来说,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,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信息受到法律保护,因此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犯。同时,上述法律条款已经明确规定每个人享有隐私权。
具体到本案中,不幸的是,为何如同惊魂般进入公众视野却能成为商品。这使得诸如多成团助手推测,不论是售卖该类数据的小商家还是随意采购此类资料的人,都对受害者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侵害。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第二条同样强调,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应受法律保护,而第十条则进一步指出禁止非法收集、使用、加工及传输他人的个人信息。
显而易见,本案中的情况令人震惊:为了获得这些敏感的数据,其女子毫无顾虑地花费132800余元进行交易。这不仅意味着普通消费者可以被自由买卖其核心隐私,还提醒我们注意潜藏在互联网深处的不法行为。而《刑法》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更警示,如果售卖公民这一领域涉及严重情节,将面临严厉惩罚。此外,由于网络平台具有地域广泛与混乱特征,此案件侦破将十分棘手。因此,我们需要正视这一问题并提高自我保护意识,对这个社会共同体加以关注与研究。
对此你怎么看呢?关注@胡究法 的如法炮制 多学法律少吃亏。





